朋友郭小妹某天打電話給我,跟我說
「神棍! 房東要趕我走,怎麼辦!!」
神棍:「別急別急,把事情講清楚,我要知道整件事的全貌,才能幫你想方法。」
郭小妹:「我今年八月在新竹工作找房子,好不容易找到一間喜歡的房子也順利簽約入住。
但是住了沒幾個月,居然就接到房東的通知,他說他要賣房子,還限制兩個禮拜內叫我要搬走。
我不甘心啊!要找一間適合的房子花了我好多時間,而且我們明明簽的是一年的合約,他憑什麼叫我搬走!
我後來和我男朋友商量後,決定要求房東那邊至少要提供一個月的時間讓我們找新房子。
並且請他把押金全部退我們,然後再付一個月的租金賠償我們因為搬家、找房子浪費的時間和金錢。
後來,房東那邊說絕對不可能,他還很強硬的要我們馬上搬家,沒得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