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聊聊不動產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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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郭小妹某天打電話給我,跟我說

「神棍! 房東要趕我走,怎麼辦!!」

神棍:「別急別急,把事情講清楚,我要知道整件事的全貌,才能幫你想方法。」

郭小妹:「我今年八月在新竹工作找房子,好不容易找到一間喜歡的房子也順利簽約入住。

但是住了沒幾個月,居然就接到房東的通知,他說他要賣房子,還限制兩個禮拜內叫我要搬走。

我不甘心啊!要找一間適合的房子花了我好多時間,而且我們明明簽的是一年的合約,他憑什麼叫我搬走!

我後來和我男朋友商量後,決定要求房東那邊至少要提供一個月的時間讓我們找新房子。

並且請他把押金全部退我們,然後再付一個月的租金賠償我們因為搬家、找房子浪費的時間和金錢。

後來,房東那邊說絕對不可能,他還很強硬的要我們馬上搬家,沒得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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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李先生某天找我喝茶

李先生說:「我之前租房子給了一對年輕夫妻,他們的小朋友因為上學學區的問題要入戶籍。」

「我想說小朋友要上學入戶籍也是天經地義,所以我也同意他們遷戶籍。」

 

「可是今年他們因為自身的問題缺繳租金,我本來有寬限他們一段期間,誰知道他們居然後來不告而別!」

 

「我後來覺得就當作自己倒楣,鼻子摸摸認賠了,只是要求他們要把戶籍遷出去,後續欠費我也沒有繼續追討。」

「誰知道!他們居然就人間蒸發,訊息也都不讀,打電話也都不接,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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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從一個房仲業務的角色來講述關於服務費這件事情

仲介生涯中,因為小弟我覺得自己還算是還滿認真勤奮的業務,平均下來半年大概服務過上千位客人,我遇過付服務費豪爽不囉嗦的好客人!給足全額之外,事後還想包紅包給我;也遇過明明是經由我介紹帶看卻試圖私下成交不付服務費的奧客。

因此,見多了這些形形色色的客人之後,我大致上有觀察到一些現象和看法,整理了一些我自己的思考點。

舉常見的成交案例來說,南部行情成交筆數大量落在千萬左右到千萬以下的不動產居多,假設成交的物件是透天1000萬成交,那買方2%、賣方4%總共就是6%服務費,哇!!!那就是60萬耶~  仲介會不會太好賺了?

我只能說這樣想就真的是圖樣圖森破(too young too simple)

60萬是業績,並不代表實際可以領到手的薪水,要看該仲介目前在哪種店服務,每家不同的店頭+不同的職稱等級也會有不同的抽成,如果是普專好了,因為有領底薪所以抽成往往不高,可能10幾%到20、30%就頂天了。高專的話看職稱和店家的條件,多半從40%起跳,頂天我有聽過接近80%。

所以成交一間這樣的房子,業務可能領到手的薪水,從6萬到40多萬都有可能(此處指的是開發、銷售皆為同一人,全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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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遇到的房客,這一系列文章可以把它當作我自己在仲介業這半年多來的一些實際觀察,有些現象聽起來荒謬、不合理,但卻都是實實在在發生的例子,我也想藉由這一系列的文章,讓自己能夠有反思和提煉新術的空間。

這一系列的故事,考慮到許多事情牽涉到個資或營業機密,所以我會用創作的手法去呈現,過程中為了避免流水帳的記事太過無趣,我也會無中生有的把一些故事性的內容修潤出來,如果你有興趣看了這一系列的文章,請不要太過認真、也不要對號入座。

世間事存在即是合理,並非指其合了小理,而是自然運轉間的一個狀態,有其前後脈絡存在,故而合理。

理非常態,事無絕對,若有心亦可勝天易理。

 

對了!  之所以會放在不動明王這分類,因為是不動產所以取其不動,一天到晚經常遇到神奇的客人讓人崩潰,歸籃球火所以取明王。
白話文翻譯就是靠背奧房客、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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